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安排
一、学习时间和地点
2024年3月11日—17日期间,各单位根据工作计划,自行安排学习时间、地点和形式。
二、参加人员
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三、学习参考材料
《宣传教育》202期
四、学习内容提示
1.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
(1)习近平在2024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
(2)习近平为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作序重要内容
(3)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第十二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
(4)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理论文章(《求是》2024年第1-5期))
(5)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思想论述
(6)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
五、工作要求
1.各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根据校党委学习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中心组每年集体学习研讨不少于 10 次,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做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
2.各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主动对接,邀请分管单位或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参加本单位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每学期至少1次。同时,要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报备本次中心组学习时间、地点,校领导、党委宣传部将结合工作安排进行巡听旁听。
3.各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同时用好校内外红色学习资源,每年开展1—2次体验式、情景式现场学习,将实地研学和交流研讨相结合,增强学习效果。
4.各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学习通知、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资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等建档归档。
5.各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严格落实“一学一报”工作要求,在学习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填报《西安理工大学院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报告表》,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选择“综合办公——信息报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党委宣传部顾幸雨处。联系电话:82312195。
党委宣传部
2024年3月11日